美国消郁灵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5-09-15 15:05:13    来源:  作者:

  重庆市工商局发布2015年第4期广告监测警示公告:美国消郁灵上黑榜。

  2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广告监测警示公告2015年第4期。

  据公告,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期监测发现,美国消郁灵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警示公告中所涉及的违法广告,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相关媒体停止或暂停发布,并进行立案查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患者)要认真识别广告内容,理性选择,科学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序号:3

  产品(服务)名称:美国消郁灵

  类别:保健食品

  发布媒体:重庆晚报

  部分广告内容:针对顽固性失眠、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恐惧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效果惊人。不管病情多重,病史有多久,服用消郁灵5—10天逐渐有明显效果出现,3—6个月有望逐渐远离疾病困扰,重获健康生活。上市10年,深受广大患者好评。

  备注:1.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2.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关联资料:吉林市工商局:11月监测发现涉嫌违法广告7576条(次),涉及美国消郁灵。

  近日,从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该局2014年11月份共监测市属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文字链接广告47885条(次),涉嫌违法广告7576条(次),广告违法率为15.82%。其中,网络媒体文字链接广告零违法,广播、电视媒体广告违法率分别为11.22%、24.17%,平面媒体广告违法率为30.28%。部分广告严重违法被责令停播。

  (四)消郁灵保健食品广告

  发布在市经济广播电台,该食品广告直接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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