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7月份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谷大夫麝香祛痛喷雾剂上黑榜。
15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对2015年7月份监测发现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真伪,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患病要及时就医,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序号:17
产品类别:药品
产品名称:麝香祛痛喷雾剂
广告中标示产品名称:谷大夫麝香祛痛喷雾剂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
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媒体名称:山西卫视
发布时间:2015-07-03、06、07
违规原因: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关联资料:济南市食药监局发布4产品广告涉嫌违法,涉及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谷大夫麝香祛痛喷雾剂。
19日从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组织广告监测员对2015年7月1日至7月31日在济南市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内容依法进行检查,发现4产品广告违反广告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序号:3
广告类别:药品
广告中标示名称:谷大夫麝香祛痛喷雾剂
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650
广告中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0531-87171068
违法、违规问题: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