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销售假药金枪不倒丸获缓刑
女子在其经营的性用品店内销售假药被查获。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缪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禁止被告人缪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开始,被告人缪某某通过电话向他人订购“金枪不倒丸”、“伟哥二代”后在其经营的位于中山市东升镇的某性用品店内销售。2014年10月29日晚9时许,公安机关联合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店铺进行检查,缴获“金枪不倒丸”2盒、“伟哥二代”2盒,后将被告人缪某某抓获归案。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关联资料:近日,市食药监局公布了新一期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涉及金枪不倒丸。
竺中理 中山市小榄镇夜香医疗器械商店
犯罪事由:销售金枪不倒丸等假药
处罚内容:
1.被告人竺中理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缴获的假药“金枪不倒丸”等一批,予以销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