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家传桂花蛇油膏”、“家传鳄鱼龟鳖膏”是假药还出售 两个药贩遭了
缪军、龙理兵明知药品无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及合格证,在利益面前,两人铤而走险销售假药。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宣判:被告缪军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处罚金20000元;龙理兵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处罚金4000元。
去年2月至6月期间,缪军在明知“家传桂花蛇油膏”、“家传鳄鱼龟鳖膏”无任何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及合格证的情况下,先后将其以每件360元的价格销售给叶某(已判刑),共计830件,销售金额合计29.88万元。其间,龙理兵在明知“家传桂花蛇油膏”、“家传鳄鱼龟鳖膏”无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及合格证的情况下,仍然从叶某处购买上述药品,并先后在西昌和攀枝花销售。后经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家传桂花蛇油膏”、“家传鳄鱼龟鳖膏”系假药。2014年底,缪军和龙理兵先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缪军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销售假药,销售额为29.88万元,情节严重;被告人龙理兵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销售假药;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两名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