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5月广告监测情况,广州市花城制药厂野木瓜颗粒上黑榜。
2015年6月29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2015年5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情况予以公告,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监测违法药品广告230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8条次,目前已全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
序号:18
生产企业名称: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广告中标示名称:野木瓜颗粒
药品名称:野木瓜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092
发布媒体:城市晚报
刊播时间:2015.5.30
次数:1
总次数:1
违法原因: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关联资料: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2014年5月严重食药违法广告323条,涉及广州市花城制药厂野木瓜颗粒。
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通告。2014年5月,市食药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其中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3条,涉及产品99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
广告类别:药品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野木瓜颗粒
广告中标识名称:花城野木瓜颗粒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2
发布公告单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