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1~2月份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保定市少眼康近视眼研究所复合型防治近视三用眼镜上黑榜。
20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监测到江西省各级各类媒体在2015年1~2月份发布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此次公告共涉及43家生产企业的47个产品,共发布违法广告总次数为3348次。
序号:37
广告类别:医疗器械
广告中标识名称:易视康眼镜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复合型防治近视三用眼镜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保定市少眼康近视眼研究所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73
发布公告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联资料:复合型防治近视三用眼镜等33个违法广告别相信,相关企业均已被行政告诫
根据违法广告监测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从2014年度刊播严重违法广告且2015年第一季度仍继续刊播,并且次数较高的违法广告中,筛选出了违法情节严重的33个产品(10个药品、13个医疗器械和10个保健食品),涉及30家企业。
这33个产品的违法广告情节表现为,擅自发布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的违法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或者保障;夸大产品功效和适应范围;利用医疗科研院所名义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进行虚假宣传等。这些广告违法情节严重,扰乱了广告发布秩序,给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这些广告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后,企业仍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性质极其恶劣。其中有医疗器械有保定市少眼康近视眼研究所 生产的复合型防治近视三用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