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8月份广告监测情况,王药师清脉通膏上黑榜。
16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湖南省2015年第10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公布2015年8月份全省监测发现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
序号:20
广告中标示名称:王药师清脉通膏
通用名称:未标示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未标示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潇湘晨报
违法广告刊播时间:2015-8-22
违法广告次数:1
违法原因:宣传治疗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关联资料:莱芜食药监局曝光一批违法广告,涉及称:王药师清脉通膏。
2014年11月27日从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监测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1个,其他广告17条,已全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产品功效应以说明书为准,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鲁中晨刊
违规项:1;2
播放时长:C11
发布时间:2014-09-11 00:00:00
媒体类型:报纸
产品类别:其他
广告中标示名称:王药师清脉通膏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无法核实
违规原因:1.宣传治疗功效;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