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斯比婷牌胶原蛋白粉等保健品虚假宣传。
关于10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2015年第87号)
近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监测到10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以及利用学术机构、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四、北京佰益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海斯比婷牌胶原蛋白粉”。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两个月瘦了60斤;十几天就能恢复理想体重;三高基本都能得到缓解”等。
关联资料:安徽省食药监局:13个产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涉及海斯比婷牌胶原蛋白粉。
2015年4月22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2015年3月份监测到的安徽省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其中广告违法情节严重且发布频次较高的品种有:保健食品“海斯比婷牌胶原蛋白粉”〔国食健字G20130700,标示证件持有者为北京佰益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以上产品广告,有的未经审批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或适应症范围虚假宣传;有的利用专家、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有的处方药广告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有的广告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治疗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