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商局公布2015年10—12月严重违法广告名单,涉及藏宝保健滋补液。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官网19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于2015年10—12月期间对自治区级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了全面监测。监测中发现,8条广告属严重违法广告,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其它类别。
主要违法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内容,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处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含有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关联资料:河北省食药监局公布一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涉及藏宝保健滋补液。
2015年年4月20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其中有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82条次,16个品种,这些产品夸大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天津益寿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藏宝保健滋补液”等,也存在非法宣称治疗功效的问题。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保健食品非法宣称治疗功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存在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问题。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治疗疾病。国家有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不得宣传疗效,只能提及获批的相应功能,但很多保健食品将保健功能过度演绎,如把“免疫调节”宣传成“提高免疫力”,甚至宣称有“抗传染病”、“抗肿瘤”等作用。省食药监局提醒,切勿轻信一些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宣传,必要时可到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