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大众媒体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且屡查屡犯,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食品药监局日前就近期省内部分媒体发布的典型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郑重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
典型违法虚假广告之一
鸿茅药酒
生产企业: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实:著名老艺术家×××以患者形象为该药品作证明:“服用后效果一天比一天好,不能走路的她现在能下地走路了,现在又能唱歌了,又能重返舞台了”。“患者,张××,74岁,一年前患上脑萎缩,服用鸿茅药酒两个半月,奇迹般地站起来了,现在也能下地走路了,哑巴一年多现在能说话了。”广告中以患者、专家、名人形象作证明,宣称鸿茅药酒能治疗人体心血管系统、胃肠系统、妇科系统等各个系统疾病,使用大量绝对化用语,对疗效进行严重夸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