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耀牌菊泰软胶囊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6-03-11 10:53:46    来源:  作者:

  内蒙古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天耀牌菊泰软胶囊广告违法情节严重。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在其官网将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区内发布严重违法广告予以公告。

  据公告,本期监测违法广告共计25条次,涉及违法药品广告6条次,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19条次。主要违法情形包括: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宣传,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夸大产品的功能主治,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序号:1
  媒体类型:广播
  产品类别:保健食品
  广告中标示名称:天耀牌菊泰软胶囊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天耀牌菊泰软胶囊
  产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2)第0522号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吉林天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神农中草药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内蒙古汉语新闻综合广播(FM89 AM675)
  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400-614-1233
  发布时间:2015-08-26 09:00:46
  违规项:5
  处理结果: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关联资料: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涉及天耀牌菊泰软胶囊。

  2015年第三季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广告监测系统监测到我省23家生产企业在国内23个省市区发布违法广告788条,较去年同期下降94%,较第二季度下降84%。发布违法广告较多的企业及产品有:吉林省神农中草药有限公司(吉林天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耀牌菊泰软胶囊”19条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按照新修订的《广告法》中的各项规定,规范企业广告发布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违法广告的监督管理,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移送。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涉事企业,要及时约谈、告诫,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业,采取暂停销售涉案产品、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等措施予以规范,并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给以惩处。要增加飞行检查频次,加大对涉案企业产品的抽验工作,监督其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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