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警示语】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包括过敏性休克,严重者可导致死亡。6岁及以下儿童禁用本品。
- 【产品名称】炎琥宁氯化钠注射液
- 【规格】100ml:0.2g:0.9g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呼吸道感染:肺毒性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消化道感染:急慢性结肠炎、肠胃炎、急性痢疾、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泌尿系统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儿童急性感染: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婴幼儿肺炎、病毒性肠炎、腮腺炎及各种病因引起的高热;其它:带状疱疹、疱疹性咽喉炎、病毒性心肌炎、中耳炎、慢性鼻炎、鼻窦炎。
-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上市后监测发现本品有以下不良反应(发生率未知):皮肤及皮下组织:瘙痒、皮疹(包括斑丘疹、红斑、水疱、皮肤红肿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炎、过敏性紫癜、多形性红斑。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腹部不适、口干、口苦、口唇麻木、消化不良。全身及给药部位反应:寒战、发热、水肿(包括面部水肿、眼部水肿、口咽水肿、全身水肿等)、注射部位反应(包括疼痛、瘙痒、皮疹、肿胀等)。免疫系统:过敏反应、类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部不适、呼吸急促、咳嗽、窒息感、喉部不适、喉水肿、口咽疼痛。神经及精神:头晕、头痛、震颤、抽搐、嗜睡、烦躁不安、意识模糊、晕厥。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潮红、紫绀、静脉炎、血压下降。眼部:视觉损害、视物模糊。血液系统: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其他:肝功能异常、肌痛、关节痛、耳鸣、排尿困难。
- 【禁忌】1.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6岁及以下儿童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包括过敏性休克,严重者可导致死亡。建议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在给药期间应对患者密切观察,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出现呼吸困难、血压下降、意识丧失等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紧急救治措施。2.本品应单独使用,不宜与其他药品配伍使用。与其他药品序贯使用时应更换输液器。3.本品有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出现混浊的报告,避免配伍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儿童用药】6岁及以下儿童禁用。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1.解热作用:抑制细菌内毒素引起的发热,促使发热消退。对抗因发热等原因所致的烦燥不安。 2.抗炎作用:对抗化学刺激物二甲苯及人体炎症介质组织胺所致的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因而可在炎症发展的最初阶段发挥作用,抑制炎症发展。 3.病毒作用:本品能占据病毒复制过程中DNA与蛋白质结合位点,阻止蛋白质对DNA片段的包裹从而使病毒不能正常复制。本品对腺病毒3型、流感病毒甲1型、甲3型、呼吸道合胞病毒等均有灭活作用。 4.抑菌作用: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链球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产气杆菌、肺炎克雷白氏菌、绿脓杆菌、福氏痢疾杆菌及白色念珠菌等均有抑制作用。 5.本品还具有明显促进肾上腺皮质功能。
- 【生产厂家】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1063
- 【生产地址】青岛莱西市烟台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