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在北京就读的大学生小王正好放暑假。由于她上大学后打过瘦脸针,觉得效果不错也很挣钱,就在网上查到了一家自称“济南费德罗医疗培训机构”的“微整形”短期培训班。在这个培训班里,她和其他学员通过互相注射生理盐水的方式学会了注射瘦脸针,三天后,培训班老师给学员们介绍了三家进货药厂,小王通过微信“朋友圈”找到其中一家,以每针1800元的价格购买了15支“保妥适肉毒素瘦脸针”。
在培训班学习9天后,小王顺利毕业,并拿到培训机构颁发的韩国美容培训机构的注射美容资格证。有了这个所谓的资格证和注射水平,小王在北京市朝阳区租了一间房,专门用于经营自己的美容院,并取名为“一针美微整形”,还在58同城网站上发布了美容店开业酬宾广告。同时,小王将售价定为1800元一针,想着前期不赚钱,先聚集人气再提价。
几天后,女孩萌萌在网上看见小王发布的广告,1800元一针,让一直想瘦脸的她心动了。2015年7月31日,她在男友陪同下前往小王的店里。在半路上,心存疑虑的男友向警方举报有人在卖假药。经查,小王所出售的“保妥适肉毒素瘦脸针”系假冒伪劣产品。
“除了美容药,随着‘海外代购’‘国外网站直售’等新兴购物模式的风靡,还有人在‘朋友圈’里卖起了‘海外代购药品’。”据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黄成介绍,比如在销售假药过程中多宣称所售药物是由代购人员从国外正规医院开具,或者是从国外网站直接购买,绝对不是假药,自己也曾服用过,买家可放心使用等等。嫌疑人到案后,往往也以类似理由辩解称所售药物并不是假药。
“售卖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成为假药类犯罪热衷的模式。”黄成介绍,涉案药品通常集中在泰国的减肥药、印度的抗癌药及美国、德国的儿童药,比如嫌疑人封某于2013年6月至10月通过德国网站直购未经我国进口许可和登记备案的儿童止咳药等药品,涉案药品经DHL快递运抵北京后,犯罪人员随即在网上向国内买家销售。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比如在德国网站上直购的儿童止咳药,就属于未经国家批准进口、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应当按假药论处。”黄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