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药监局公布2016年第1季度全省药品抽验核查情况,张家界康尔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姜枣祛寒颗粒上黑榜。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验。根据2016年第1季度全省药品抽验核查情况,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8月2日发布《2016年第2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将抽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予以公告。
序号:13
药品名称:姜枣祛寒颗粒
标示生产单位:张家界康尔佳制药有限公司
批号:20131104
规格:每袋重15克
检品来源:绍兴宝芝灵大药房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册
不合格项目:[检查](水分)
检验机构: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关联资料: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药品抽查检验信息(2016年第3期),不合格产品涉及张家界康尔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肠康胶囊。
2016年5月至6月,全省共抽查检验98个药品生产企业、1314个药品经营企业和468个医疗机构的894个品种4513批次药品,其中评价抽验421个品种907批次,监督抽验804个品种3606批次。其中100个品种174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
药品名称:肠康胶囊
被抽样单位:佛山市好参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五分店
批号:20141001
规格:每粒装0.23g,含盐酸小檗碱0.05g
标示生产企业:张家界康尔佳制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新药转正标准第62册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水分
检验机构: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