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果糖
- 【商品名/商标】
皇隆/海康欣
- 【规格】25g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烧创伤、术后及感染等胰岛素抵抗状态下或不适宜使用葡萄糖时需补充水分或能源的患者的补液治疗。
- 【用法用量】一般每日使用注射用水溶解后稀释为5%或10%的溶液500~1000ml。缓慢静脉滴注,以不超过0.5g/kg/hr为宜。也可以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稀释为5%的溶液500~1000ml使用。根据病人的年龄、体重和临床症状调整。
- 【不良反应】1、循环和呼吸系统:过量输入可引起水肿,包括周围水肿和肺水肿。2、内分泌和代谢:滴速过快(≥1g/kg/hr)可引起乳酸性酸中毒、高尿酸血症以及脂代谢异常。3、电解质紊乱:稀释性低钾血症。4、胃肠道反应:偶有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性疼痛。5、偶有发热、荨麻疹。6、局部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感染、血栓性静脉炎等。
- 【禁忌】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痛风和高尿酸血症患者禁用。警告:使用时应警惕本品过量使用有可能引起危及生命的乳酸性酸中毒,未诊断的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有致命的危险。
- 【注意事项】1、肾功能不全者、有酸中毒倾向以及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2、本品过量使用可引起严重的酸中毒,故不推荐肠外营养中替代葡萄糖。3、使用过程中应监测临床和试验室指标以评价体液平衡、电解质浓度和酸碱平衡。4、慎用于预防水过多和电解质紊乱。5、过量输注无钾果糖可引起低钾血症。本品不用于纠正高钾血症.6、本品能加剧甲醇的氧化成甲醛,故本品不得用于甲醇中毒治疗。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9、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下列药物配伍: 氨基已酸、氨苄青霉素、呋喃苯氨酸、硫酸肼苯哒嗪、硫喷妥、华法林等。
- 【药理毒理】果糖是一种能量补充剂。果糖比葡萄糖更易形成糖元,主要在肝脏通过果糖激酶代谢,易于代谢为乳酸,迅速转化为能量。
- 【药物过量】输注本品,每天最多不超过300g果糖,过量输注以原型从尿中排出。因大量输注能引起乳酸性酸中毒和高尿酸血症,因此也有部分国家将每天用量限定在25g果糖以内。
- 【药代动力学】文献报道:健康志愿者以0.1g/kg/hr的速度输注10%果糖30分钟,停止输注后血药浓度呈一级动力学形式迅速下降,清除速度常数为3.5,清除率为750ml/min,t1/2平均为18.4分钟,2小时左右完全从血浆中清除,尿排泄量平均小于输入量的4%。果糖和葡萄糖同为糖源性能量物质,利于维持血糖水平,减少肝糖源分解以及节约蛋白质,和葡萄糖不同的是,果糖磷酸化和转化为葡萄糖不需要胰岛素参与,口服和静脉输注和葡萄糖等剂量的果糖产生血清葡萄糖波动小、尿糖少。果糖主要在肝脏、小肠壁、肾脏和脂肪组织通过胰岛素非依赖途径代谢,比葡萄糖更为快速转化为糖元。过量的果糖以原型从肾脏排出。
- 【贮藏】密闭,阴凉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760
-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三横路8号
- 【药品本位码】8690578100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