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警示语】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包括过敏性休克,严重者可导致死亡。6岁及以下儿童禁用本品。
- 【产品名称】注射用炎琥宁
- 【商品名/商标】
康雨哲
- 【规格】80mg*10瓶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炎琥宁。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块状物。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1、肌肉注射,一次40~80mg 一日1~2次。2、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 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上市后监测发现本品有以下不良反应(发生率未知):皮肤及皮下组织:瘙痒、皮疹(包括斑丘疹、红斑、水疱、皮肤红肿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炎、过敏性紫癜、多形性红斑。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腹部不适、口干、口苦、口唇麻木、消化不良。全身及给药部位反应:寒战、发热、水肿(包括面部水肿、眼部水肿、口咽水肿、全身水肿等)、注射部位反应(包括疼痛、瘙痒、皮疹、肿胀等)。免疫系统:过敏反应、类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部不适、呼吸急促、咳嗽、窒息感、喉部不适、喉水肿、口咽疼痛。神经及精神:头晕、头痛、震颤、抽搐、嗜睡、烦躁不安、意识模糊、晕厥。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潮红、紫绀、静脉炎、血压下降。眼部:视觉损害、视物模糊。血液系统: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其他:肝功能异常、肌痛、关节痛、耳鸣、排尿困难。
- 【禁忌】1.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6岁及以下儿童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包括过敏性休克,严重者可导致死亡。建议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在给药期间应对患者密切观察,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出现呼吸困难、血压下降、意识丧失等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紧急救治措施。2.本品应单独使用,不宜与其他药品配伍使用。与其他药品序贯使用时应更换输液器。3.本品有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出现混浊的报告,避免配伍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忌与酸、碱性药物或含有亚硫酸氢钠、焦亚硫酸钠为抗氧剂的药物配伍。2.注射用炎琥宁不宜与氨基糖苷类、喹喏酮类药物配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胎盘绒毛滋养叶细胞有细胞毒(杀灭作用),故孕妇禁用。
- 【儿童用药】6岁及以下儿童禁用。
- 【药理毒理】1、药理:本品能抑制早期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与炎性渗出和水肿,能特异的兴奋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促进ACTH释放,增加垂体前叶中ACTH的生物合成;体外具有灭活腺病毒、流感病毒、呼吸道病毒等多种病毒的作用,动物实验有抗早、中孕作用。2、毒理:本品静注和腹腔注射LD50分别为(600±20)mg/kg和(675±30)mg/kg。给大白鼠腹腔注射本品,剂量分别为36和84mg/kg,每日1次,连续10日,结果在上述剂量下本品对动物生长、食欲、毛色、活动、肝肾功能及主要脏器病检等均无明显影响,是安全的。
- 【贮藏】密闭,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478
-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横路16号
- 【药品本位码】8690579300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