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他唑巴坦钠
- 【规格】0.5g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由对头孢曲松单方耐药、对本复方敏感的产 -内酰胺酶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 1、下呼吸道感染:由产 -内酰胺酶的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菌所致的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肺脓肿和其他肺部感染。 2、急性细菌性中耳炎:由产 -内酰胺酶的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莫拉菌属等敏感菌导致。 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由产 -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和其它链球菌、大肠埃希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铜绿假单胞菌属、厌氧球菌等敏感菌导致。 4、尿路感染:由产 -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等敏感菌导致。 5、单纯性淋病:由产 -内酰胺酶的淋球菌导致。 6、盆腔炎:由产 -内酰胺酶的淋球菌导致。 7、细菌性败血症:由产 -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等敏感菌导致的菌血症和败血症。 8、骨和/或关节感染:由产 -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梭状芽胞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敏感菌导致。 9、腹腔内感染:由产 -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脆弱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等敏感菌导致。 10、其他:由产 -内酰胺酶的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菌导致的脑膜炎,以及外科手术预防感染等。
- 【用法用量】将适量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他唑巴坦钠用20毫升稀释液(氯化钠注射液或灭菌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后,立即加入250ml液体(5%葡萄糖注静脉滴注给药,用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本品后,加到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250ml中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1小时以上。 成年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体重50kg以上儿童均使用成人剂量,通常剂量每日2.0~4.0g,分1~2次给药。 12岁以下儿童,每日40mg/kg,分1~2次给予。 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调整剂量,但严重的肝、肾功能障碍者(如透析患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剂量。 疗程:疗程取决于病程,通常4~14天,严重复杂感染可适当延长。与一般抗菌药物治疗方案一样,在发热消退或得到细菌被消除的证据之后,应继续使用本品至少48~72小时。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次至少30分钟,疗程为7~10日。医院获得性肺炎疗程为7~14日。并可根据病情及细菌学检查结果进行调整。对于正常肾功能(肌酐清除率>90ml/分钟)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3.375g(含哌拉西林3g和他唑巴坦O.375g)静脉滴注,每6小时1次。治疗医院内肺炎时,起始剂量为一次3.375g,每4小时1次,同时合并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如果未分离出铜绿假单胞菌,可根据感染程度及病情考虑停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的用量见下表:肌酐清除率(ml/分钟) 推荐用量,40~90ml/分钟 一次3.375g,每6小时1次,一日总量12g/1.5g,20~40ml/分钟 一次2.25g,每6小时1次,一日总量8g/1.0g,<20ml/分钟 一次2.25g,每8小时1次,一日总量6g/0.75g,对于血液透析患者,一次最大剂量为2.25g,每8小时1次,并在每次血液透析后可追加0.75g。
- 【不良反应】使用本品后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停药后会消失。 (1)胃肠道反应:可引起上腹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等 -内酰胺类抗生素常见的胃肠道不良反应。 (2)皮肤反应:可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瘙痒、斑丘疹、荨麻疹等。 (3)血液学检查异常:长期使用会导致可逆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凝血酶原活力降低等血液学指标异常,可见于个别病例。出血现象罕见,可用维生素K预防和控制。 (4)实验室检查异常:少数病例可引起肝功能异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一过性增高。 (5)其他不良反应:偶有头痛、胸闷、药物热、静脉炎等不良反应。
- 【禁忌】对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对头孢菌素类及 -内酰胺酶抑制剂类药物过敏的病人禁用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他唑巴坦钠。治疗中,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严重过敏反应者,应立即给予肾上腺素急救,给氧,静注皮质激素类药物。 (2)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3)由于他唑巴坦钠动力学变化与肾功能减退程度相关,在伴有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后,T 延长,消除率降低,分布容积增大,所以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应少于2g。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 (4)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降低剂量。 (5)在使用本品进行较长时间治疗时,应定期检查患者肝、肾、血液等系统功能。 (6)本品为钠盐,需要控制盐摄入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查血清电解质水平;对于同时接受细胞毒药物或利尿剂治疗的患者,要警惕发生低血钾症的可能。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 (8)由于本品药物配伍禁忌较多,联合用药时应注意本说明书【药物相互作用】项下说明。
- 【生产厂家】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187
- 【生产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A11
- 【药品本位码】8690575500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