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辉仁制药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跟踪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017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6月对大连辉仁制药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生产企业实施了药品GMP跟踪检查,本次跟踪检查均以飞行检查形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企业名称:大连辉仁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陈孟坤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辽20150052
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210213751594778H
企业负责人:陈吉禄
质量负责人:王晓霞
生产负责人:白奇林
质量受权人:王晓霞
生产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生命2路8号
检查日期:2017年6月23-25日
检查单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事由:飞行检查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文件管理不规范。例如,固体制剂车间模具室未建立模具台账;未制定持续工艺确认的相关文件;变更控制报告(文件编号:CYBG-2016-0006)中,未明确此次变更所需要修订的文件。2.验证管理不规范。例如,气相、液相等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未列入验证总计划中;未对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的仪器设备进行明确分类,清单中缺少纯化水控制系统等内容。3.生产设备管理不规范。例如,丸剂车间内包装室与一般生产区的传递窗关闭不严;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炒药机无设备清洁状态标识;固体制剂车间中转站未建立中间产品货位卡;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每次使用前用200g标准砝码进行校准,未涵盖实际使用范围。
处理措施:责成大连市局做好监督整改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管。
发布日期: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