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8起虚假宣传广告情况,涉及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豨莶通栓胶囊。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互联网上监测到6起药品和2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作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豨莶通栓胶囊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豨莶通栓胶囊”的广告。广告中标识的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040065,生产企业为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告中宣称“脑梗塞患者吃了几盒,梗塞没有了,血脂也降下去了,脑中风患者吃了几盒,手能拿住东西了,腿也有感觉了”等内容。
对上述违法广告和网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或收回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严重违法广告,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相关企业要依法采取撤销广告批准文号、责令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对涉嫌销售假劣产品的,应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关联资料: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介(摘录于互联网)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1978年,是山西晋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大型二类企业,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山西省管理优秀企业和技改全优企业,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运城市"优秀企业",运城市十家优势企业之一。
公司位于晋、陕、豫三省交界的运城盆地,西邻贯穿山西南北的大运高速公路和同浦铁路,东邻山西至河南的运三高速公路。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现有职工1600多人,总资产2.6亿元。是一家集中西药制剂、原料药、药用玻璃制品、商标书刊印刷、药品包装材料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制药企业。公司下设小容量注射剂一车间、小容量注射剂二车间、口服固体制剂车间、膜剂车间等6个生产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