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局公布8条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小药丸多肽上黑榜。
8月3日,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黑龙江省违法广告公告 (2017年第3期)》。本期信息显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监测中心的监测,2017年3—5月,黑龙江省共监测广告643,729条次。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8条涉嫌严重违法广告予以公告。并请相关媒体认真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严把广告审查关,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提醒广大消费者加强防范,自觉抵制各类虚假违法广告。
广告名称:小药丸多肽
广告类别:保健食品类
发布媒体:伊春交通广播(FM98.5) 伊春综合广播(FM92.4 AM909)
播出总条次:28
播出时间:2017-03-01至2017-03-27
违法原因: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关联资料:小药丸多肽广告语部分摘录(互联网)
小药丸多肽:真正的发酵中药,现代中药革新的佼佼者,作为真正发酵中药的领军产品、新型中药——小药丸多肽,在秉承传统祖国医学制药理念的同时,更与现代先进的生物工程技术有机结合,相得益彰,真正做到了“老药新制出新效”,在中医药领域内完成了一次划时代的革新。
由于药效小分子、有益微生物的次生代谢产物和有益菌体三者之间互相的良性作用,小药丸多肽在中药原基础功效之上又产生出更多对人体有利的“八抗四调节”的作用。八抗——抗疲劳、抗菌消炎、抗过敏、抗辐射、抗衰老、抗肿瘤、抗风湿、抗血脂血粘;四调节——全面调节胃肠粘膜吸收功能、全面调节脏腑综合功能、全面调节免疫系统功能、全面调节血液更新自净功能。既有调病作用,又有预防作用,真正做到标本兼治的同时,更防治未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