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标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等2个药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的通知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标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等2个药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的通知赣食药监药化流通〔2017〕78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测,标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在江西4套(影视频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和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对标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措施,请你们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将以上2个药品下架,并实施暂停销售。
各地要切实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对违规情形严重的违法广告药品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4日
关联资料: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广告严重违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广告严重违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辽食药监稽发〔2017〕46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监测,标示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等1种药品和广州市雅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硒软胶囊”等1种保健食品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44号)要求,省局决定暂停上述产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请各地通知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产品。暂停销售措施落实情况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省局稽查处。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