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持医师开具的药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规定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并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广大参保职工就医,同时也是为了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局面,建立药品流通的合理竞争机制,以利于提高药品质量和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引导合理诊治、合理用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医保定点药店“处方外配”打折扣
在鼓励和试行医保定点药店“处方外配”的背景下,定点药店接受的处方单却一直寥寥,药店表示关注新医改可能带来的机遇。4月9日,劳动、社保、药监、卫生等禅城多个部门联合对该区多家定点医保药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持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既免去了医院门诊药房排长队之苦,另一方面,避开医院药房15%的价格加成,平价零售药店也让患者倾向于“处方外配”得到实惠。昨天,在卫国路一家大型药店的管理室,记者看到,该药房接收的处方单已经严格按照要求单独建账。其中,3月15日当天就有8张中药处方单,而这个数量在各定点药房外配处方中可称得上较多的。与此同时,整个月的西药处方则只有少数几张,其中,患者在一些医疗室等非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单也混杂其中。类似情况也出现在昨天突击检查的其他几家药店。
正是本着鼓励患者参保人持处方前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初衷,去年6月,禅城区71家药店从该区500多家药店的激烈竞争中胜出,获得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对于大幅增加医保定点药店的做法,社保部门负责人解释说:“打破医院的变相垄断,鼓励定点药店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以使市民享受到挤出水分的药品价格。”
但“处方外配”的现实为何只是叫好不叫座?一家大型药店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医药分离”、降低患者负担的一种尝试,患者当然是倾向于“处方外配”,但这种做法在操作中不得不打了折扣。“不少医院采用密码或者电子处方等设置障碍。”卫生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根据社保政策的规定,外配的处方需要加盖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印章。但是这个问题在现实中非常难操作。众所周知,如果要医院加盖印章,处方就很难被患者顺利拿出来。”
对此,数家药店负责人称:“处方外配”少人问津的情况一直难有真正改变,药店更关注新医改“医药分离”中社会力量参与医院门诊药房运作的政策,看好“医药分离”可能带来的机会。
在昨天的检查中,也发现少数定点零售药店利用医保卡零售药品服务时未校验刷卡人资料,刷卡销售保健品等的违规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部门表示,将按《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佛劳社[2008]66号)文件规定,予以暂停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