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口服水解蛋白
- 【商品名/商标】
喜达康
- 【规格】10g*3袋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成成分有17种或18种氨基酸,其中含有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色氨酸、赖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苏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缬氨酸)、短肽、糖和铁、锌、钙等微量元素。
- 【性状】喜达康口服水解蛋白为淡黄色粉末,有特殊的臭味,但不应有腐败臭味,有引湿性。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 【用法用量】口服。一日1次。一般病人:一次5g,加适量温开水溶解后服用;重症、大手术前后以及放、化疗前后的病人:一次5~20g,或遵医嘱;进膳困难的病人:一日5~30g,加适量温开水后管饲,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本品较大剂量服用时可出现轻度腹胀,畏食等,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禁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充血性心衰患者禁用。3.肝昏迷严重氮质血症者禁用。4.氨基酸代谢障碍者和酸血症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服药后如有胃肠不适,请停药,再用时药量酌减或遵医嘱。2.禁与磺胺类药物配伍。3.当口服水解蛋白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服用口服水解蛋白时应视身体状况决定服用量。身体较弱者一日可口服2~3次,每次20~30g,可加适量温开水和食糖溶解后服用。如因剂量较大(每次50g)而引起轻度胃肠不适时,可停药,待恢复正常后继续服用。
- 【贮藏】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316
- 【生产地址】湖南省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澹阳居委会临江西路7号
- 【条形码】6938502706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