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特比萘芬片
- 【规格】0.25g*7片
- 【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
- 【性状】本品为白色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1.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2.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 【用法用量】口服。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一次0.25g,一日1次。青少年,体重>40kg(通常年龄>12岁):一次0.25g,一日1次。儿童,体重20-40kg(通常年龄5-12岁):一次0.125g,一日1次。儿童,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关于此组病人,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只有在没有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以及潜在的治疗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情况才可使用本品。由于没有关于年龄小于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本品不被推荐用于这个年龄组。皮肤感染推荐疗程:足癣(趾间,跖/托靴型):2至6周。体癣、股癣:2至4周。皮肤念珠菌病:2至4周。感染症状和体征的消失可能到真菌学治愈后数周才出现。头发和头皮感染推荐疗程:头癣:4周。头癣主要见于儿童。甲真菌病推荐疗程:对于大多数患者,成功的疗程为6-12周。指甲真菌病大多数指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6周。趾甲真菌病。大多数趾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12周。一些甲生长不良的患者所需疗程较长。在真菌学治愈后及停止治疗后数月,常可见到良好的临床疗效,这与健甲长出所需时间相关。
- 【不良反应】出现频率估计:很常见≥10%,常见1%-10%,不常见0.1%,罕见0.01%-0.1%,非常罕见<0.01%。一般而言,本品的耐受性好,副作用常为轻中度。最常见的是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恶心、轻微腹痛、腹泻),轻微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反应(关节痛,肌痛)。不常见:味觉紊乱,包括味觉丧失,常常在停药数周内可以恢复。罕见:有报告与盐酸特比萘芬治疗有关的肝胆功能不良(实际为原发性胆汁淤积性的),包括非常罕见的肝衰竭(见注意事项)。非常罕见:已报告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和过敏性反应。如果有进行性皮疹发生,应终止本品治疗。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血液系统疾病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或血小板减少症。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脱发,尽管病因关系尚未确定。
- 【禁忌】对本品及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肝或肾功能不全(肝酐清除率<50ml/分,血清肌酐>300umol/L)者,特比萘芬剂量应减少50%(见“不良反应”)。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盐酸特比萘芬片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3.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素、D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此外,肝药酶诱导药(如利福平等)可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用以上药物,则需将特比萘芬的剂量作适当调整。4.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 【药物相互作用】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素、D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盐酸特比萘芬片,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此外,肝药酶诱导药(如利福平等)可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全用这些,则需将特比萘芬的剂量作适当调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胎儿毒性及生育能力动物实验研究发现,无副作用。由于妊娠妇女中的临床经验非常有限,在妊娠期间,如果服药的益处不能超过风险,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以分泌至乳汁当中,因此口服盐酸特比萘芬片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 【儿童用药】2岁以上的儿童口服特比萘芬耐受性好。
- 【药理毒理】盐酸特比萘芬是一种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类药物。本品能特异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高选择性抑制真菌的麦角鲨烯环氧化酶,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麦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 【药代动力学】据文献报道单次口服盐酸特比萘芬250mg,血药浓度达峰时间为2小时,血浆浓度峰值达0.97ug/ml。本品的吸收半衰期为0.8小时,分布半衰期为4.6小时,其生物利用度略受进食影响,但不必作剂量调整。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为99%,能迅速经真皮层弥散并集中在亲脂的角质层。盐酸特比萘芬也可分布在皮肤中,因此,在毛囊、头发与多皮脂的皮肤可达相当高的浓度。在治疗的最初几周,盐酸特比萘芬即可进入甲板中。本品生物转化后的代谢物无抗真菌活性,它们主要从尿中排出。其半衰期为17小时,在体内无蓄积作用,其稳态血药浓度不受年龄影响。但肝、肾功能不全者的盐酸特比萘芬清除率可能降低,从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
- 【贮藏】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4160
- 【生产地址】湖南省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澹阳居委会临江西路7号
- 【条形码】6938502706370
- 【药品本位码】8690668100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