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监管新规打击药价虚高

2009-05-19 09:36:53    来源:  作者:

    剥药品“马甲”挤药价水分 湖南拟出台医药监管新规

    患者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价格有异议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下称“修改稿”)。该建议稿还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违法行为,由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联手查处。
  
  患者质疑药价,医院必须回复
  
  不良现象
  
  换个“马甲”,同一种药,价格就涨了好几倍。这就带来两个问题,患者看不懂药品的“马甲”,也承受不了药价的虚高。
  
  “修改稿”规定
  
  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如实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价格,并向患者如实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作用价格清单,清单中的药品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患者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价格有异议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过期药须销毁,问题药须召回
  
  不良现象
  
  有的无良商家,销售过期药、问题药,损害了患者的健康。
  
  “修改稿”规定
  
  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受污染、变质等不合格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销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发现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使用,主动召回相关产品。
  
  药监工商联手,治理虚假广告
  
  不良现象
  
  “专家”嘴一张,常见药变成了灵丹妙药,严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
  
  “修改稿”规定
  
  药监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工商部门应当将查处情况予以公告;对涉及药品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非药品违法广告,由工商部门予以查封、扣押,并提请省药监部门责令停止该产品销售。

链接:株洲有望试点公立医院改革

    株洲有望成为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昨日,在长沙召开的全国医院院长会议透露了这一消息。株洲市卫生局局长邓多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省里已经批准了,但还要等待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5月8日,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要求抓好五项改革,其中一项重要的改革就是公立医院改革。周强要求,我省要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逐步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区域规划,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加大政府投入,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提高公立医院的医疗水平。
  
  省卫生厅厅长张健也表示,进行公立医院改革,将对部分公立医院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优化重组,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可组建医疗集团;改革运行机制,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工资制度。
  
  “我们将按照省里的要求,积极搞好改革试点。本次公立医院改革,要改的不是基层医疗机构,而是一些比较大的公立医院。”邓多福介绍。据了解,株洲市卫生局直属的大型公立医院有6家。
  
  我省此前公布的《湖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讨论稿)显示,公立医院改革今年试点,2011年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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