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尼西钠
- 【商品名/商标】
天仲尼
- 【规格】1.0g(按C18H18N6O8S3计)
- 【主要成份】头孢尼西钠,其化学名为:(6R,7R)-7-[(R)-α羟基苯乙酰胺]-8-氧代-3-[[[1-磺酸甲基-1H-四唑-5-基]硫代]甲基]-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二钠盐。
- 【功能主治/适应症】
使用于下列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尿道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结感染,也可用于手术预防感染。在外科手术前单剂量注射1g头孢尼西可以减少由于手术过程中污染或潜在污染而导致的术后感染发生率。在剖腹产手术中使用本品(剪断脐带后)可以减少某些术后感染发生率。
- 【用法用量】给药剂量及疗程根据感染严重程度,病人机体状况以及病菌的敏感性确定。头孢尼西具有较长半衰期,给予1g头孢尼西能维持24小时对敏感菌达到治疗浓度。成人通常剂量为每24小时1g,可供肌内注射,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用。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达到2g。具体如下:肾功能正常患者:一般轻度至中度感染成人每日剂量为1g,每24小时一次;在严重感染或危及生命的感染中,可每日2g,每24小时给药一次;无并发症的尿路感染:每日0.5g,每24小时一次;手术预防感染:手术前1小时单剂量给药1g,术中和术后没有必要再用。必要时如关节成型手术或开胸手术可重复给药2天;剖腹产手术中,应在脐带结扎后才给予本品。疗程依不同病情而定。
- 【不良反应】头孢尼西通常耐受较好,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肌内注射时的疼痛感。发生率大于1%的不良反应有:注射部位反应:疼痛不适,静脉注射部位烧灼感,静脉炎;血液系统:血小板增加,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实验室检查异常:碱性磷酸酶增加,血清转氨酶(ALT,AST)增加,乳酸脱氢酶(LDH)增加,谷氨酰胺转肽酶(GGTP)增加;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皮疹,荨麻疹,瘙痒,红斑,肌痛,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胃肠道:恶心,呕吐,腹泻,伪膜性结肠炎;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Coombs,试验阳性;肾毒性:偶见血尿素氮,肌酐值升高,间质性肾炎,少有急性肾衰的报道;中枢神经:抽搐(大剂量或肾功能障碍时),头痛,精神紧张;神经肌肉骨骼:关节疼痛;其他:念珠菌病。
- 【禁忌】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对青霉素过敏患者也可能对天仲尼注射用头孢尼西钠过敏,因此有青霉素过敏史或其他药物过敏史者应慎用。对麻醉药过敏患者禁止使用利多卡因作为溶剂。2.本品治疗开始和治疗中可引起肠道紊乱,严重的导致伪膜性肠炎,出现腹泻时应引起警惕。一旦出现,轻度停药即可,中、重度患者应给予补充电解质、蛋白质以及适当的抗生素(如万古霉素)治疗。3.重症患者在大剂量给药或合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治疗时,必须经常注意肾功情况。肾脏或肝脏损害患者在使用该药物时,应加倍小心。4.长期使用任何广谱抗生素都可能导致其他非敏感菌过度生长,应注意观察二重感染的发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小鼠、大鼠和家兔进行的生殖毒性研究,剂量达成人用药剂量的40倍,未见生殖毒性和胚胎毒性。由于目前尚无充分和严格的孕妇研究资料,动物的实验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的情况,所以,孕妇只有在确实需要时才能使用。在剖腹产手术时,天仲尼注射用头孢尼西钠应在剪断脐带后使用。头孢尼西可在乳汁中分泌。故哺乳妇女应慎用。
- 【药理毒理】头孢尼西钠为第二代广谱、长效的头孢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产生抗菌活性。对革兰氏阳性和阴性菌以及一些厌氧菌均有抗菌作用。对大多数β-内酰胺酶稳定。体外和临床试验证实头孢尼西钠对下列微生物有效:革兰氏阳性需氧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表皮葡萄球菌(对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也耐药)、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无乳链球菌(B组链球菌);革兰氏阴性需氧菌 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雷氏普罗维登斯菌属、摩氏摩根菌、普通变形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和耐药菌株);体外抗菌资料显示头孢尼西钠对下列微生物有效,但临床有效性尚未确定:革兰氏阴性需氧菌 卡他莫拉氏菌、催产克雷伯杆菌、产气肠杆菌、淋病奈瑟菌(包括青霉素敏感菌和耐药菌)、费氏枸橼酸杆菌、异型枸橼酸杆菌;革兰氏阳性厌氧菌、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厌氧消化链球菌、大消化链球菌、普氏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革兰氏阴性厌氧菌 具核梭杆菌;头孢尼西钠体外对假单胞菌属、沙雷氏菌属、肠球菌及不动杆菌属、脆弱类杆菌属无效。
- 【药物过量】过量用药或频繁用药可导致恶心,呕吐,腹泻,癫痫发作,需对症治疗.当发生因药物过量引起的毒性反应时,尤其是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通过腹膜或血液透析帮助药物清除.如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根据过敏情况进行恰当的治疗(如抗组胺药,糖皮质激素,肾上腺素治疗)。
- 【生产厂家】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461
- 【生产地址】山东省沂源县城瑞阳路1号
- 【药品本位码】8690415200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