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利培酮片
- 【商品名/商标】
卓菲
- 【规格】1mg*60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幻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儿童:精神分裂症:13至17岁青少年,I型双相障碍急性躁狂或混合性发作:10至17岁儿童和青少年,孤独症相关的易激惹:5至17岁儿童和青少年,智力低下或精神发育迟滞及品行障碍相关的攻击或其他破坏性行为:5至17岁儿童和青少年。
- 【用法用量】口服。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本品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成人:应在三天以上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3mg(3片)。不论是急性还是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起始剂量均应一日二次,一次1mg(1 片);第二天应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2片);第三天应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3mg(3片)。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2-4mg(2-4片)。剂量超过一日二次,一次5mg(5片),并不比低剂量更为有效,而且会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因此,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10片)。当需要增加镇静作用时,可加服苯二氮卓类药物。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半片)。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1-2片)。在获得更多的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卓菲利培酮片。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半片)。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1-2片)。在获得更多的经验前,肾病和肝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 【不良反应】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头痛、头晕、口干。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过敏反应。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6.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7.会引起血浆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8.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症状群、体温失调以及癫痫发作。9.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或血小板计数下降的个例报导。
- 【禁忌】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以及1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卓菲利培酮片。
- 【注意事项】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见【用法用量】)。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药物。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仍应慎用本品。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在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需注意。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可拮抗左旋多巴及其它多巴胺促效剂的作用。2.酰胺咪嗪及其它的肝酶诱导剂会降低本品活性成份的血浆浓度,一旦停止使用酰胺咪嗪或其它肝酶诱导剂,则应重新确定使用卓菲利培酮片的剂量,必要时可减量。3.酚噻嗪、三环抗抑郁药和一些β—阻断剂会增加本品的血药浓度,但不增加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药浓度。4.当和其它高度蛋白结合的药物一起服用时,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血浆蛋白的相互置换。
- 【贮藏】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776
- 【生产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惠新路29号
- 【药品本位码】869009510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