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硝普钠
- 【规格】25mg
- 【主要成份】硝普钠。化学名称:亚硝基铁氰化钠二水合物。
- 【功能主治/适应症】
1.用于高血压急症,如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恶性高血压、嗜铬细胞瘤手术前后阵发性高血压等的紧急降压,也可用于外科麻醉期间进行控制性降压。2.用于急性心力衰竭,包括急性肺水肿。亦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或瓣膜(二尖瓣或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时的急性心力衰竭。
- 【用法用量】用前将本品50mg(2支)溶解于5ml 5%葡萄糖溶液中,再稀释于250ml~1000ml 5%葡萄糖液中,在避光输液瓶中静脉滴注。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开始每分钟按体重0.5μg/kg。根据治疗反应以每分钟0.5μg/kg递增,逐渐调整剂量,常用剂量为每分钟按体重3μg/kg。极量为每分钟按体重10μg/kg。总量为按体重3.5mg/kg。用作麻醉期间短时间的控制性降压,滴注量大量为每分钟按体重0.5mg/kg。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分钟按体重1.4μg/kg。按效应逐渐调整用量。
- 【不良反应】1.本品毒性反应来自其代谢产物氰化物和硫氰酸盐,氰化物是中间代谢物,硫氰酸盐为最终代谢产物,如氰化物不能正常转换为硫氰酸盐,则硫氰酸盐血浓度虽正常也可发生中毒。2.麻醉中控制降压时突然停用注射用硝普钠,尤其血药浓度较高而突然停药时,可能发生反跳性血压升高。3.以下三种情况出现不良反应。(1)血压降低过快过剧,出现眩晕、大汗、头痛、肌肉颤搐、神经紧张或焦虑,烦躁、胃痛、反射性心动过速或心律失常,症状的发生与静脉给药速度有关,与总量关系不大。(2)硫氰酸盐中毒或逾量时,可出现运动失调、视力模糊、谵妄、眩晕、头痛、意识丧失、恶心、呕吐、耳鸣、气短。(3)皮肤:光敏感与疗程及剂量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停药后经较长时间(1~2年)才渐退。其他过敏性皮疹,停药后消退较快。(4)氰化物中毒或超量时,可出现反射消失、昏迷、心音遥远、低血压、脉搏消失、皮肤粉红色、呼吸浅、瞳孔散大。
- 【禁忌】代偿性高血压如动静脉分流或主动脉缩窄时,禁用注射用硝普钠。
- 【注意事项】1.本品对光敏感,溶液稳定性较差,滴注溶液应新鲜配制并注意避光。新配溶液为淡棕色,如变为暗棕色、橙色或蓝色,应弃去。溶液的保存与应用不应超过24小时。溶液内不宜加入其他药品。2.对诊断的干扰:用本品时血二氧化碳分压、pH值、碳酸氢盐浓度可能降低;血浆氰化物、硫氰酸盐浓度可能因本品代谢后产生而增高,本品逾量时动脉血乳酸盐浓度可增高,提示代谢性酸中毒。3.下列情况慎用:(1)脑血管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时,对低血压的耐受性降低。(2)麻醉中控制性降压时,如有贫血或低血容量应先予纠正再给药。(3)脑病或其他颅内压增高时,扩张脑血管可进一步增高颅内压。(4)肝功能损害时,可能注射用硝普钠加重肝损害。(5)甲状腺功能过低时,本品的代谢产物硫氰酸盐可抑制碘的摄取和结合,因而可能加重病情。(6)肺功能不全时,本品可能加重低氧血症。(7)维生素B12缺乏时使用本品,可能使病情加重。4.应用本品过程中,应经常测血压,最好在监护室内进行;肾功能不全而本品应用超过48~72小时者,警惕血浆中氰化物或硫氰酸盐中毒,保持硫氰酸盐不超过100μg/ml;氰化物不超过3μmol/ml。5.药液有局部刺激性,谨防外渗。6.少壮男性患者麻醉期间用注射用硝普钠作控制性降压时,需要用大量,甚至接近极量。7.如静滴已达每分钟10μg/kg,经10分钟而降压仍不满意,应考虑停用,改用或加用其他降压药。8.左心衰竭时应用本品可恢复心脏的泵血功能,但伴有低血压时,须同时加用心肌正性肌力药如多巴胺或多巴酚丁胺。9.用本品过程中,偶可出现明显耐药性,此应视为中毒的先兆征象,此时减慢滴速,即可消失。
- 【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降压药同用可使血压剧降。2、与多巴酚丁胺同用,可使心排血量增多而肺毛细血管嵌压降低。3、与拟交感胺类同用,本品降压作用减弱。
- 【生产厂家】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887
- 【生产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
- 【药品本位码】869047610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