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药认准“国药准字”,谨防假药

2009-06-08 07:56:44    来源:  作者:

  湖南省药监局通知严禁销售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

  6月5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省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涉药单位严禁销售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
  
  通知明确有下列情形的,可依法按假药论处:仿冒或者套用批准文号、使用已过期或已被撤销的批准文号、没有批准文号,产品的名称、包装、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的;非药品产品名称、包装与已有药品通用名相同或相似,且属于假冒批准文号的;在非药品产品中违反国家规定添加药物成分,且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经省、市药品检验所检定,证据确凿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认准“国药准字”批准文号,谨防误购误用。

  链接:88种产品冒充药品被曝光

  长沙晚报讯云南白药膏、云南白药酊(气雾剂)……一些打着这种牌子冒充药品的非药品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昨日,省药监局公布了“药品医疗器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第二批共88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名单。详细名单可登录星辰在线滚动新闻(http://www.csonline.com.cn/roll/200906/t20090605_957955.ht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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