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对4家零售药店检查结果,天津市津南区同仁安大药房上黑榜。
市药监局对天津市津南区同仁安大药房检查发现,该药房擅自改变经营条件,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及计算机系统均不符合规定;该药房经营的部分药品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现场发现美敏伪麻口服溶液(批号:T05305)、氨麻美敏片(Ⅱ)(批号:18090305)等药品的无购进发票及随货同行单据,所出示的单据上注明的收货单位均为天津市津南区维新个体诊所。
述药品零售药店涉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已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过期失效的药品一律收缴,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对于其他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管管理办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
各区市场监管局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收回单位要予以公示,并将公示内容上传委政务网。要切实做到查处及整改到位,发还证书前应严格确保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