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泉药业抽检发现15问题

2019-05-14 08:21:16    来源:  作者: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料药生产监管交叉检查(第二批检查)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涉及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5
抽查时间:2018年7月25日-7月26日
抽查项目:原料药
市场主体名称: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闽20160021
抽查情况:1、对共线生产风险评估的理解不到位,《原料药车间设备清洁验证风险评估报告》(WS-ZL-T-038)将共线生产风险评估和清洁验证内容混在一起;2、原料药车间内包和烘干等工序共用同一台电子秤,电子秤在不同操作间来回频繁搬动,未评估经过校准过的电子秤频繁搬动可能出现的称量误差;3、企业检测中心生测准备室和灭菌室偏小:生测准备室进行环境监测培养、无菌检查阳性培养、微生物培养、需氧和厌氧菌培养、霉菌和酵母菌培养,同时放置洗涤干净的培养皿、抽滤瓶;灭菌室放置微波消解仪、高压灭菌器、干燥箱、箱式电阻炉等;4、《实验室手动积分SOP》(WS-ZL-QC-004)规定分离度小于1.5、流动相不稳定基线紊乱保留时间变化小、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峰、软件导致的异常峰等4种情形可以手动积分不够合理,导致一些品种检验数据多次出现手动积分现象;依达拉奉(批号:1802011、1801231、1712031)熔点测定记录内容不完整,缺熔点测定用对照品来源批号等信息、对照品测定值,校正值计算有误;5、企业规定长期稳定性实验室2的温度为25℃±2℃、湿度为60%±10%,但室内2个温湿度仪显示22.1℃、湿度为69.1%和22.8℃、湿度为65.4%,室外温湿度仪显示24.8℃、湿度为64.3%,未指定人员对温湿度异常进行仪器维护和调查处理;6、《日常检验取样管理规定变更》(Doc-20180103)未进行变更分类和相关评估;7、偏差调查不充分,纠偏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不足。2018年偏差处理记录台账显示:2018年1月10日,配制氯化钠注射液(批号:1801115)物料称量操作出现倾倒洒落情况,启动了偏差调查处理程序,采取了纠偏和预防措施,但类似问题分别于2018年1月21日和2018年5月19日重复出现;编号20170804的偏差为依达拉奉(批号1708161)成品检验结果有关物质超标,偏差调查报告未能体现调查的内容;8、2017年依达拉奉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未对杂质Ⅰ、单杂和总杂的批间较大差异进行分析调查;9、原料药精制车间粉碎机(编号:S12-FSJ-01))为奥美沙坦酯与依达拉奉共用,企业评估后以奥美沙坦酯为清洁参照物,合成车间浓缩罐按品种(S12-NSG-01)专用,对奥美沙坦酯浓缩罐的清洁方式与粉碎机清洁方式不同;10、依达拉奉的反应起始物料苯肼和乙酰乙酸乙酯质量标准缺鉴别试验;11、原料药(依达拉奉)生产用起始物料乙酰乙酸乙酯(批号:1803282、1704202)进厂检验项目中缺含量测定和密度项目,无缺项的相应评估资料;苯肼法定标准含量测定限度范围为≧96.0%,企业的进厂检验执行标准变更为≧70%,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变更依据;12、依达拉奉批生产记录(批号:1712081)粗品收率计算公式不合理,粗品1收率(41.5%)+粗品2收率(18.9%)=粗品收率(60.4%);13、《依达拉奉杂质档案及杂质对分析》(2017年)杂质对比分析仅对杂质的含量进行对比,未对杂质个数变化变化进行对比;14、企业未指定专人对岛津LC-2030的软件进行审核,也未对使用和管理计算机化系统人员的相关权限进行限制,使用和管理计算机化系统人员均可对检品分析结果的样品名、数字文件名、样品批号、进样和处理日期使用进行修改;15、企业检测中心TJ270-30A红外分光光度计UV-8000紫外分光光度计加装“软件授权加密USBU”,但未制定“软件授权加密USBU”管理规定。
备注:由市局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缺陷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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