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人民医院因被举报超标准收费受到处罚

2025-03-24 13:08:36    来源:江西省医保局  作者:

江西省医保局在2024年7月15日发布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曝光20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第一批 公立医疗机构),其中婺源县人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的详情如下:

2023年8月,上饶市婺源县医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婺源县人民医院开展床旁血清肌钙蛋白I检测项目超标准收费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婺源县人民医院从2019年3月开始,急诊科、心内科开展床旁血清肌钙蛋白I检测项目,使用荧光免疫法高套化学发光法收费,超标准收费40元/人次。截止2023年8月14日,共开展4187人次,进入医保报销2890人次(其中居民2298人次,职工592人次),涉及总金额115600元,其中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620.8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婺源县人民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2.约谈有关责任人;3.责令退回医保损失基金80620.80元;4.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倍行政处罚120931.20元。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追缴到位,行政罚款已上缴。依据《上饶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举报人兑现举报奖励。

婺源县人民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婺源县人民医院
省份:江西省
审批机关: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登记号:49238085-436113011A1001
地址:江西省婺源县蚺城街道文公南路17号
级别:三级
法定代表人:方福民
主要负责人:方福民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3/07/24 -至- 203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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