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个月内300人食物中毒 亚硝酸盐是最大元凶
两月内300多人食物中毒 元凶查明
我市七起食物中毒事件绝大部分由亚硝酸盐引起,十余部门联手整治食药安全生产
“两个月之内,接连发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引起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上,副市长谢小军表示,我市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较严峻。根据会议部署,7月1日起,我市为期三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治正式启动,卫生、公安等十余部门将联手重拳出击。
两个月内300多人食物中毒
“目前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部门都应高度重视,从源头杜绝事故发生。”会上,谢小军副市长透露,除綦江松藻煤矿5·30事故及武隆6·5滑坡事故两起重大安全事故外,我市5月以来,7区县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接连发生了7起食物中毒事故。分别是:5月8日潼南一婚宴导致85人中毒、9日双桥区一婚宴94人食物中毒、21日长寿一学校食堂67人中毒、28日巴南一家宴致22人中毒;6月8日奉节一学校15人中毒,同日垫江毒蘑菇事件6人中毒2人死亡,14日忠县一农户家宴致44人中毒。
“亚硝酸盐是食物中毒的最大‘元凶‘,7起食物中毒事件中,80%都是亚硝酸盐引起的。” 谢小军透露,我市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进行立法,禁止在食品中使用亚硝酸盐。目前该提议已进入立法程序,可望近期出台。
启动安全隐患大整治
根据会议要求,从7月1日起,我市将举行为期三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对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经营等各环节进行排查。
重点排查蔬菜中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对牛奶等饲料产品的监测。打击在水产苗种繁殖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对食品的包装、标志、保质期、经营许可等进行监察。特别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此外,还将严厉排查打击注水猪肉、病死猪肉、假酒、工业酒精非法勾兑酒、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行为。
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此次大整治作为“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各部门和各区县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一旦发现有领导不作为或执行不力以及在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记者 黎奎
链接:亚硝酸盐是剧毒物质
俗称“硝盐”,形似食盐,是剧毒致癌物质,成人摄入0.2-0.5克即可中毒,3.0克即会致死。中毒的主要特征:头晕、头疼、乏力、心跳加速或烦躁,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可因呼吸衰竭而死去。
亚硝酸盐类食物中毒又称肠原性青紫病、紫绀症、乌嘴病,是指食入含亚硝酸盐类植物中毒,亦有误把亚硝酸盐当食盐用的中毒报告。
(1)中毒原因及预防:中毒原因可包括几方面:①贮存过久的新鲜蔬菜、腐烂蔬菜及放置过久的煮熟蔬菜,此时原来菜内的硝酸盐在硝酸盐还原菌的作用下转化为亚硝酸盐;②刚腌不久的蔬菜(暴腌菜)含有大量亚硝酸盐,一般于腌后20天消失;③有些地区饮用水中含有较多的硝酸盐,当用该水煮粥或食物,再在不洁的锅内放置过夜后,则硝酸盐在细菌作用下还原为亚硝酸盐;④食用蔬菜(特别是叶菜)过多时,大量硝酸盐进入肠道,若肠道消化功能欠佳,则肠道内的细菌可将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⑤腌肉制品加入过量硝酸盐和亚硝酸盐;⑥误将亚硝酸盐当食盐加入食品;⑦奶制品中含有枯草杆菌,可使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
针对主要的中毒原因,可采取如下预防措施:①蔬菜应妥善保存,防止腐烂,不吃腐烂的蔬菜;②食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温下存放长时间后再食用;②勿食大量刚腌的菜,腌菜时盐应多放,至少腌至15天以上再食用;但现胞的菜,最好马上就吃,不能存放过久,腌菜时选用新鲜菜;④不要在短时间内吃大量叶菜类蔬菜,或先用开水焊5分钟,弃汤后再烹调;⑤肉制品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用量要严格按国家卫生标准规定,不可多加;苦井水勿用于煮粥,尤其勿存放过夜;⑧防止错把亚
硝酸盐当食盐或碱面用。
(2)中毒机理:亚硝酸盐为强氧化剂,进人人体后,可使血中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运氧的功能,致使组织缺氧,出现青紫而中毒。
(3)中毒症状:亚硝酸盐中毒发病急速,一般潜伏期1—3小时,中毒的主要特点是由于组织缺氧引起的紫绀现象,如口唇、舌尖、指尖青紫,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青紫。头晕、头疼、乏力、心跳加速、嗜睡或烦躁、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4)诊断:有进食大量叶菜类或腕制不久的蔬菜,存放过久的熟菜史,中毒表现为组织缺氧而致的紫绀。有条件时可做血液中高铁血红蛋白的定量检验和剩余食物中亚硝酸盐的定量检验。
(5)急救与治疗:轻症一般不需要治疗。较重者应催吐、洗胃、导泻。解毒治疗可静脉注射或口服1%亚甲蓝溶液,有特效,另外需给予大剂量维生素C和葡萄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