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统筹每年增加支出16亿元

2009-06-26 09:35:21    来源:  作者:

  广州提高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惠及数百万百姓

  广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将全部纳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范围,普通门诊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月三百元人民币,统筹金每年将增加支出约十六亿元,惠及普通老百姓达二百二十万人。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崔仁泉二十五日下午对记者表示,该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及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试行)》,从二00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该《办法》是广州市委市政府关爱民生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是广州市健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

  该《办法》规定,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待遇。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群的普通门诊保障,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在新年度拟增加非从业人员普通门诊待遇。至此,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即实现了“全员覆盖”。

  广州市过去几年先后实施了《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在保障广大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广州市上述医疗保险政策的保障待遇范围主要是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门诊慢性病。对于普通门诊,制度安排上主要通过有限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保障,部分年老、多病的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负担显得较重。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方面表示,实施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是完善广州市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迫切要求,是减轻参保人医疗负担的有效措施,是真心实意为民谋福利、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链接:首次参保如何办理手续

  据悉,首次申请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资料,到如下指定相应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入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由相应的托幼机构或学校统一到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纳入本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镇居民到各区民政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中,重度残疾居民到各区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3。其他居民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据介绍,连续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新年度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自动延续;需变更参保资料或停止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由托幼机构、学校或个人到原参保登记部门办理。《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当年7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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