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保君康大药房检查发现8问题

2019-07-10 10:20:29    来源:  作者:
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8年(21号),佛山市顺德区保君康大药房上榜。
 
佛山市顺德区保君康大药房等1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1
企业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保君康大药房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DB7575020 证书编号:C-GD-17-SD-0077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村委会桥北大街一巷7号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2018年11月22日,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1.企业未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2.培训工作未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3.企业未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4.处方药、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5.未定期清斗,防治饮片生虫、发霉、变质;6.企业未重点检查拆零药品有效期;7.销售处方药、处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8.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未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责令整改日期: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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