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方泰肝病医院兰参肝康颗粒抽查不合格

2019-10-10 12:27:55    来源:  作者:

湖南省2019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第4号),涉及长沙方泰肝病医院兰参肝康颗粒。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并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进行整改。对公告中涉嫌假冒的药品,要查清相关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查处。质量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品种:

序号:114
药品品名:兰参肝康颗粒
标示生产企业:长沙方泰肝病医院
药品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批号:20170902
检品来源:长沙方泰肝病医院
检验依据:《湖南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2016年版)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合格项目:【检查】溶化性
检验机构: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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