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活之宝涉违法药品广告案

2019-10-28 16:13:03    来源:  作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医药食品类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涉及傅活之宝违法药品广告案。

2019年以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围绕维护市场秩序严格监管,围绕保护消费权益严肃执法,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积极作为,重拳出击,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医药食品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南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当事人于2019年5月至7月,在其电视频道违法发布“钢筋铁骨、心脑双宝” 处方药品广告,未经广告审查部门审查擅自发布“傅活之宝、五色灵芝、留一手医用冷敷贴”药品广告和 “南县协和医院、南县盛雅医院、南县松雅泌尿专科医院”医疗广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2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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