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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活之宝涉违法药品广告案
内容简介: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医药食品类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涉及傅活之宝违法药品广告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2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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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16:13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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