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第6号)(2019年第65号)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涉及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相关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进行风险评估。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序号:31
标示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被抽查单位:东营市人民医院
标示生产企业: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平面形 17.5cm有限公司院8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18年3月2 18030216
抽样单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验单位: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细菌过滤效率(B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