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利那洛肽胶囊
- 【商品名/商标】
令泽舒/Linzess
- 【规格】290μg*7粒
- 【主要成份】利那洛肽。
- 【性状】本品囊体为白色或类白色,囊帽为橙色,囊帽上印有灰色“290”字样,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微丸。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治疗成人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
- 【用法用量】成人:推荐每日1粒(含290μg利那洛肽),至少首餐前30分钟服用。医生应定期评估患者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利那洛肽胶囊的疗效经过了为期最长6个月的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验证。治疗4周后如果症状未改善,应重新检查患者,并重新评估继续治疗的风险。
- 【不良反应】安全性特性总结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有1166例IBS-C患者口服了利那洛肽治疗。其中892例患者接受的是推荐剂量290μg,每日一次。临床研发计划中的总暴露量超过1500患者年。与利那洛肽治疗相关的最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大多为轻度至中度,大约在20%的患者中发生。在罕见的严重病例中,其可能会导致脱水、低钾血症、低血碳酸氢盐水平、头晕和体位性低血压。其他常见不良反应(1%)包括腹痛、腹胀和肠胃胀气。不良反应总结推荐剂量下(290ug,每日一次),在对照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定义为: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小于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和未知(根据现有数据无法评估发生频率)。传染与感染常见:病毒性胃肠炎代谢疾病和营养不良偶见:低钾血症、脱水和食欲减退神经系统疾病常见:头晕、头痛血管病偶见:体位性低血压胃肠道疾病十分常见:腹泻常见:腹痛、腹胀、肠胃胀气偶见:大便失禁、排便急迫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未知:皮疹检查罕见:低血碳酸氢盐水平特定不良反应说明腹泻是利那洛肽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与活性成份的药理学作用一致。临床研究显示,利那洛肽治疗组约20%患者出现腹泻,而安慰剂组为3%。观察到的腹泻病例大多为轻度(43%)至中度(47%);2%治疗患者发生重度腹泻。约50%的腹泻在治疗第一周内出现。持续治疗中大约三分之一的腹泻患者在7日内缓解。有约一半腹泻患者(80名)经历持续腹泻的时间长于28天(占所有接受利那洛肽治疗患者的99%)。有5%患者因腹泻中止治疗。患者的腹泻症状在中止治疗后数天内减轻。与临床研究纳入的总体IS-C人群相比,腹泻在老年患者(65岁)、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或同时接受质子泵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更常见。上市后经验便血、直肠出血、恶心、以及过敏反应、风疹或荨麻疹。鉴于这些反应是由不确定数量的使用者自发报告,因此不能总是对其发生率进行准确地评估或是与药物暴露量建立明确的因果关系。
- 【禁忌】对利那洛肽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已知或疑似患有机械性胃肠道梗阻的患者禁用。6岁以下儿童禁用。
- 【注意事项】1. 使用利那洛肽前应排除器质性疾病。尚未在慢性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患者中研究利那洛肽。因此,不建议上述患者使用利那洛肽。2. 腹泻应提醒患者,治疗期间可能发生腹泻。应告知患者,在利那洛肽治疗期间如果发生重度或持续腹泻(见[不良反应]),则必须就医。如果发生持续(如超过1周)或重度腹泻,应考虑暂停利那洛肽直至腹泻缓解并且应就医。有水或电解质紊乱倾向的患者以及对水或电解质紊乱耐受性差的患者(如老年人、心血管疾病患者、糖尿病和高血压)慎用。对于上述情况,应考虑检查电解质,还可能需要检查酸碱平衝。如果合并服用质子泵抑制剂、泻药或非甾体抗炎药(NSAID类药物),腹泻风险可能增加。3. 儿科患者重度脱水风险6岁以下儿童禁用,由于6岁以下儿童鸟苷酸环化醇C(GC-C)在小肠中表达增加,因此可能比年长儿童和成人更易发生腹泻和潜在严重结果(见[药理毒理])。不建议6岁~18岁以下儿科患者使用利那洛肽,因为尚未在该年龄组中进行研究。
- 【药物相互作用】尚未实施体内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推荐剂量下,在血浆中几乎检测不到利那洛肽浓度。体外研究显示,利那洛肽不是细胞色素P450酶系统的底物和抑制剂/诱导剂,与一系列常见的外排性和摄取性转运蛋白无相互作用见[药代动力学])。一项食物相互作用临床研究显示,餐后或空腹时用药在血浆中均未检测到利那洛肽。与空腹状态下服用利那洛肽相比,餐后服用利那洛肽后大便较频繁且更稀松,胃肠道不良反应更常见(见[临床试验])。应在餐前30分钟服用胶囊(见[用法用量])。如果合并服用质子泵抑制剂、泻药或非甾体抗炎药(NSAID类药物),腹泻风险可能增加。发生重度或持续腹泻时,可能会影响其他口服药物的吸收。与治疗窗窄的口服药物(如左甲状腺素)合用时需谨慎,因为胃肠道吸收下降,可能会降低药物疗效。口服避孕药的疗效可能会降低;建议使用其他避孕方法,以防止口服避孕药可能失效。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孕妇动物研究显示,仅在发生母体毒性时以及利那洛肽剂量远高于人体最大推荐用药剂量时,才对胚胎产生不良作用。动物实验研究未得出有关对生殖毒性的直接或间接损害作用的结论(见(药理毒理])。利那洛肽;在孕妇中使用数据有限。因此,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哺乳期妇女利那洛肽全身暴露量十分低,因此不太可能分泌至乳汁中,但尚未进行相应的研究。预期治疗剂量对母乳喂养的婴儿/幼儿无影响,但不建议哺乳期间服用利那洛肽。生育力动物实验研究已证明,对雄性或雌性生育力无影响(见[药理毒理)。
- 【老年患者用药】老人注意事项:老年患者的数据有限,腹泻在≥65岁患者中比在年轻患者中更为常见(见[不良反应])。由于腹泻及相关的水电解质紊乱风险较高,老年患者慎用,应定期评估治疗的风险获益比。
- 【儿童用药】儿童注意事项:本品禁止用于6岁以下儿童。尚无利那洛肽在18岁以下儿科人群中使用的安全性和疗效数据。不建议6岁~ 18岁以下儿科患者使用(见[注意事项])。
- 【药理毒理】利那洛肽是一种鸟苷酸环化酶C(GC-C)激动剂,具有内脏镇痛作用和促分泌作用。利那洛肽是一种含有14个氨基酸的合成肽类结构,与内源性鸟苷肽家族相关。利那洛肽及其活性代谢产物都可与小肠上皮管腔表面的GC-C受体结合。GC-C活化可使细胞内外环鸟苷酸(cGMP)浓度升高。细胞外cGMP通过降低疼痛神经纤维的活性,从而减轻模型动物的内脏疼痛。通过激活CFTR(囊性纤维化跨膜传导调节因子),细胞内cGMP可增加小肠腔内氯化物和碳酸氢盐的分泌量,最终使小肠液分泌增多和结肠转运速度增快。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利那洛肽Ames试验、人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利那洛肽给药剂量达100mg/kg/日,对雌雄大鼠生育力或生殖功能未见影响。在大鼠、兔、小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利那洛肽给药剂量分别达100mg/kg/日、40mg/kg/日、5mg/kg/日未见母体毒性和胚胎-胎仔发育毒性。当给药剂量达40mg/kg/日,妊娠小鼠可产生重度母体毒性,包括死亡、妊娠子宫和胎仔重量减少,以及对胎仔形态产生影响。在大鼠围产期发育毒性试验中,利那洛肽给药剂量达100mg/kg/日,未见发育异常或对子代成长、学习和记忆、或生育能力未见影响。按体重60kg计算,人体最大推荐用药剂量约为0.005mg/kg/日。利那洛肽在动物体内全身暴露量有限(在最高剂量水邳下,大鼠、家兔和小鼠的AUC=40、640和25ng·hr/mL),而在人体血浆中未检测到利那洛肽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因此,在评价相对暴露量时,不宜直接比较动物和人体剂量。致癌性在小鼠和大鼠2年致癌性试验中,小鼠给药剂量达6mg/kg/日,大鼠给药剂量达3.5mg/kg/日,利那洛肽未见致癌性。其他毒性利那洛肽日给药剂量达0.01mg/kg/日,可导致新生小鼠死亡。原因与GC-C激动剂引起大量体液进入肠腔,导致新生小鼠严重脱水有关。利那洛肽给药后,对新生小鼠皮下注射补液可阻止发生死亡。进一步的幼年动物研究显示,利那洛肽耐受性与动物年龄有关,随着年龄增长对其耐受性增强。利那洛肽在成年小鼠、大鼠、家兔和猴中给药剂量达5mg/kg/日未见动物死亡。
- 【贮藏】不超过25°C,在原始包装中密闭保存。原始包装中有一个或多个干燥剂包,请在原始包装内保留干燥剂包。
- 【有效期】36个月。一旦开封,请在18周内使用完毕。
- 【生产厂家】英国Almac Pharma Services Limited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瑞士AstraZeneca AG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90001
- 【生产地址】英国Seagoe Industrial Estate, Portadown, Craigavon, County Armagh, BT63 5UA, United Kingdom
- 【条形码】5000456010917
- 【药品本位码】8697845000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