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 【商品名/商标】
欧贝/齐鲁
- 【规格】2ml:4mg*6支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由化疗和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引起的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1.治疗由化疗和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1)成人:给药途经和剂量应视病人情况因人而异。剂量一般为8~32mg;对可引起中度呕吐的化疗和放疗,应在病人接受治疗前,缓慢静脉注射8mg;或在治疗前1~2小时口服8mg,之后问隔12小时口服8mg。对可引起严重呕吐的化疗和放疗,可于治疗前缓慢静注8mg,之后间隔2~4小时再缓慢静注8mg,共2次;也可将本品加入50~100ml生理盐水中于化疗前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15分钟。对可能引起严重呕吐的化疗,也可于治疗前将本品与20mg地塞米松磷酸钠合用静脉滴注,以增强本品的疗效。对于上述疗法,为避免治疗后24小时出现恶心呕吐,均应持续让病人服药,每次8mg,每日2次,连服5天。(2)儿童:化疗前按体表面积计算,每米2静脉注射5mg,12小时后再口服4mg,化疗后应持续给予病儿口服4mg,每日两次,连服5天。(3)老年人:可依成年人给药法给药,一般不需调整。2、预防或治疗手术后呕吐(1)成人:一般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脉滴注4mg,或于麻醉前1小时口服8mg,之后每隔8小时口服8mg,共2次。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时,可缓慢滴注4mg进行治疗。(2)肾衰竭病人:不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或用药途径。(3)肝脏衰竭病人:由于本品主要自肝脏代谢,对中度或严重肝功能衰竭病人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8mg。静脉滴注时,本品在下述溶液中是稳定的(在室温或冰箱中可保持稳定1周):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和10%甘露醇注射液,但本品仍应于临用前配制。
- 【不良反应】昂丹司琼注射制剂上市后收到的不良反应报告主要如下。这些报告多来自于自发报告,无法准确估计用药人数,难以计算发生率。免疫系统:速发过敏反应,有时为严重过敏反应(如: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心跳呼吸骤停、低血压、喉水肿、喉痉挛、休克、气短、喘鸣)。心脏:心悸、QT间期延长(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眼:视觉损害(主要为发生在静脉给药过程中的一过性视觉障碍,如:视力模糊),神经系统:运动障碍(包括无明确持续性临床后遗症的锥体外系反应,如:肌张力障碍、动眼神经危象、运动障碍)。全身性及给药部位反应:寒战、发热、注射部位反应(如:发红、疼痛、灼热感)。血管及淋巴管:静脉炎。
- 【禁忌】由于昂丹司琼与盐酸阿扑吗啡联合用药时有严重低血压和意识丧失的报道,故本品禁止与阿扑吗啡联合使用。
- 【注意事项】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欧贝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欧贝,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4.昂丹司琼可延长QT间期,并具有剂量依赖性。上市后已有接受昂丹司琼治疗的患者发生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个例报告。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患者应避免使用昂丹司琼。出现或可能出现QT间期延长的患者应慎用昂丹司琼,主要包括电解质紊乱、充血性心力衰竭、缓慢性心律失常或正在服用其他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药物的患者。5.本品联合应用其他血清素类药物时有血清素综合征的报告。症状主要表现为:精神状态改变(激动、幻觉、谵妄、昏迷),自主神经失调(心动过速、血压不稳、头晕、出汗、脸红、高热),神经肌肉症状(震颤、僵直、肌阵挛、反射亢进、不协调),癫痫,伴随或不伴随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腹泻)。如果需要与其他血清素药物合并用药,建议对患者进行观察。
- 【药物相互作用】1.由于昂丹司琼与盐酸阿扑吗啡联合用药时有严重低血压和意识丧失的报道,故本品禁止与阿扑吗啡联合使用。2.联合应用其他血清素类药物(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米氮平、芬太尼、锂盐、曲马多、静注亚甲基蓝)时有血清素综合征的报告。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一项88467名昂丹司琼妊娠暴露妇女的队列研究显示,所生子女唇腭裂的风险增加(每1万名接受治疗的妇女中增加3例,校正后的相对风险[RR]为1.24,95%CI为1.03-1.48),心脏畸形风险没有明显增加。2.育龄期女性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和停止本品治疗后两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导致妊娠率低于1%的方法)。3.产妇若在分娩前后使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可依成年人给药法给药,一般不需调整。
- 【儿童用药】化疗前按体表面积计算,每米2静脉注射5mg,12小时后再口服4mg,化疗后应持续给予病儿口服4mg,每日两次,连服5天。
- 【药物过量】用药过量后会出现下列现象:视觉障碍、严重便秘、低血压及迷走神经节短暂二级AV阻滞。这些现象可得到完全纠正。对本品无特异的解毒药,当怀疑用药过量时,应适当地采取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不推荐用吐根治疗本品用药过量,因为患者会因齐鲁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自身具有的止吐作用,而不反应。
- 【生产厂家】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065
- 【生产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317号
- 【药品本位码】86904021000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