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塞替派注射液
- 【规格】1ml:10mg
- 【主要成份】塞替派。
- 【性状】塞替派注射液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黏稠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主要用于乳腺癌、卵巢癌、癌性体腔积液的腔内注射以及膀胱癌的局部灌注等,也可用于胃肠道肿瘤等。
- 【用法用量】静脉或肌内注射(单一用药):一次10mg(0.2mg/kg),一日1次,连续5天后改为每周3次,一疗程总量300mg,如血象良好,在第一疗程结束后1.5~2月后可重复疗程。胸腹腔或心包腔内注射:一次10~30mg,每周1~2次。膀胱腔内灌注:每次排空尿液后将导尿管插入膀胱内向腔内注入50~100mg(溶于50~100ml氯化钠注射液中),每周1~2次,10次为一疗程。动脉注射:每次10~20mg用法同静脉。瘤内注射:开始按体重0.6~0.8mg/kg向瘤体内直接注射,以后维持治疗根据患者情况按体重0.07~0.8mg/kg注射,每1~4周重复。儿童用量:肌注或静脉,根据体重每次0.2~0.3mg/kg,一日1次,连用5次后改为一周1次,约25~40mg为一疗程。
- 【不良反应】1.骨髓抑制是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毒性,多在用药后l~6周发生,停药后大多数可恢复。有些病例在疗程结束时开始下降,少数病例抑制时间较长。亦可有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等胃肠反应。2.少见过敏,个别有发热及皮疹。有少量报告有出血性膀胱炎,注射部位疼痛,头痛、头晕,闭经及影响精子形成。
- 【禁忌】对本药过敏者,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骨髓抑制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妊娠初期的3个月应避免使用此药,因其有致突变或致畸胎作用,可增加胎儿死亡及先天性畸形。2、下列情况应慎用或减量使用:骨髓抑制、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系结石史和痛风病史。3、用药期间每周都要定期检查外周血象,白细胞与血小板及肝、肾功能。停药后3周内应继续进行相应检查,已防止出现持续的严重骨髓抑制。4、肝肾功能较差时,塞替派注射液应用较低的剂量。5、在白血病、淋巴瘤病人中为防止尿酸性肾病或高尿酸血症,可给予大量补液(或)给予别嘌呤醇。6、尽量减少与其它烷化剂联合使用,或同时接受放疗。
- 【药物相互作用】1.塞替派可增加血尿酸水平,为了控制高尿酸血症可给予别嘌呤醇;2.与放疗同时应用时,应适当调整剂量;3.与琥珀胆碱同时应用可使呼吸暂停延长,在接受塞替派治疗的病人,应用琥珀胆碱前必须测定血中假胆碱酯酶水平;4.与尿激酶同时应用可增加塞替派治疗膀胱癌的疗效,尿激酶为纤维蛋白溶酶原的活化剂,可增加药物在肿瘤组织中的浓度。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孕妇应用此药,因可能有致畸性。尚没有对受乳婴儿影响的报道。
- 【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 【药理毒理】塞替派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在生理条件下,形成不稳定的亚乙基亚胺基,具有较强的细胞毒作用。塞替派是多功能烷化剂,能抑制核酸的合成,与dna发生交叉联结,干扰dna和rna的功能,改变dna的功能,故也可引起突变。体外试验显示可引起染色体畸变,在小鼠的研究中可清楚看到有致癌性,但对人尚不十分清楚。近年来证明本品对人垂体促卵泡激素含量有影响。
- 【药物过量】药物过量后没有解毒药物。以往出现骨髓毒性后建议输注全血或白细胞、血小板悬液。目前,白细胞下降可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药代动力学】本品不易从消化道吸收。注射后广泛分布在各组织内,1~4小时后血浆浓度下降90%,24~48小时大部分药物通过肾脏排出。血浆蛋白结合率为10%,主要和白蛋白、脂蛋白结合,对白蛋白亲和力最大。半衰期(t1/2)约3小时。尚无资料说明药物能否通过胎盘屏障。
- 【贮藏】遮光,密闭,在冷处(2-10℃)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0232
-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正阳大街1166号
- 【药品本位码】8690373100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