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以及保健食品的生产实行审批制度,对市售的保健食品实行标志管理。各类保健食品各有其独特程序,主要有国产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审批、进口保健食品转国内生产的审批,除此之外,还有营养素补充剂和组合式保健食品的审批,以及相应的检测机构。
痛陈审批制弊端 30家保健食品企业联名上书
一份由30多家从事保健品、保健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签名的意见书已经递交至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药监局”)。
意见书中,针对刚刚颁布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中的规定,众多保健食品企业提出了异议。
上海祥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新春是这份意见书的起草和参与者之一。张新春称,希望改革保健品保健食品审批制度,从当前的重审批、轻监管模式转变为开放准入、有效监管的模式。美国NBTY(NYSE:NTY)中国总经理夏俊波称,延续多年的产品审批制度需进行彻底改革。
意见书
这份意见书是在6月初《条例》(送审稿)出台后,美国NBTY、中山奥德美、中山安仕、广州富诺、四川维奥、四川恒泰、上海祥源、神州科技、红孩子等众多保健品保健食品企业共同起草的。
这份于6月底递交的意见书,直指当前产品审批制度的弊端,并建议监管部门逐步放开常用的成分和功能明确的产品审批,最终实现“强化原料审批,淡化产品审批,重视市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