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14个批号的“妇炎康胶囊”,这些标示为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妇炎康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0019,规格为:0.5克/粒,包装规格分别为:45粒/瓶、12粒/板×2板/盒、12粒/板×3板/盒),并非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均是假冒产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发现这14个批号的该产品后,一律依法按假药查处;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购入和销售假冒产品的涉药单位,要追查假冒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深挖制假窝点,一经发现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的,依法严肃处理。
链接:宣城市药监所查获3批假药
近日,市药品监督管理所利用药品检测车,在广德县进行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筛查抽样时,发现标示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妇炎康胶囊(批号:20090414,规格:每粒装0.5g),标示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妇炎康复胶囊(批号:20090107,规格:每粒装0.38g),标示海南凤凰嘉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麝香风湿胶囊(批号:20090107,规格:每粒装0.3g)包装异常,有的商品名大于通用名,最小包装没有批号,检测人员判断该批药品可疑,随即进行抽样。
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检验,三个品种的性状、显微薄层、含量测定均不符合规定。与生产厂家进一步协查证实,这些厂家均未生产过上述批次药品,为假冒产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