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批准名称为“樱花耳聋丸”的药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返回的结果),上面的“內卫药准字(1999)1790号”也不是药品的批准文号;药监局也没有“粤药广审(文)2000005041号”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注册。
该“樱花耳聋丸”不是正规药品,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和使用。治病请选择正规药品,不要盲目使用来路不明的“药品”。如果消费者发现有上面这款“樱花耳聋丸”在售,请向当地市监局举报。
经查,国家药监局批准,由内蒙古公司生产的“耳聋丸”仅有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耳聋丸(国药准字Z15021159)。该药品注册信息如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159
产品名称:耳聋丸
剂型:丸剂(大蜜丸)
规格:每丸重7g
生产单位: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南海路
产品类别:中药
批准日期:2015-06-01
药品本位码:86903860001562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2756691892E
企业名称: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150202000006488
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152)
成立日期:2004年02月10日
注册资本:4600.000000万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东河区南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