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者不再局限于药店
2008年以后,药店联盟的盟主或发起者已不再局限于药店本身。
首先是以中小型医药商业公司为盟主的药店联盟体浮出水面。广东金百合单体药店联盟的成功运作,使隐身其后的广东思明药业有限公司走到台前,为我国中小型医药商业公司的转型提供了一个样本。现在的一些跟随者或效仿者,如山东尚达、成都蓉合、云南百合通、广西合山和煦、广东中康福等,正在借鉴其商业模式,但能否成功还有待观察。
其次是媒体也成为联盟的发起者或联盟平台。在当今这个信息化时代,媒体的公信力及其对传播主导权的把控,是任何企业和组织都难以超越的。除了几家行业大牌媒体已经扮演和将要扮演人所共知的重要角色外,一些新兴的网媒也在推波助澜。
再次,一些策划公司或机构也开始介入药店联盟过程,为一些策划或组织能力偏弱的药店联盟体或企业产品终端销售联盟提供相关服务,如中国药店博览会、药店“大包会”、“商机会”、“古汉养生精连锁药店论坛”等。
此外,全国或地方性的行业协会、连锁药店专业委员会等,也在通过各种方式助推当前的药店联盟运动,甚至其本身也成为药店联盟的一种组织形式。这当中,工业企业,特备是那些试图整合资源、打破企业边界的创新型企业,如浙江维康等,也在对包括药店联盟在内的工业、商业、零售药店以及整个供应链系统的多元联盟、多态联盟,发挥着积极的影响。
在多元、动态中发展
笔者曾把联盟视为连锁药店扩张发展的三大模式之一。展望药店联盟的未来,笔者认为,它一定会是药店发展战略、竞争战略、扩张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具体来说,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药店联盟很可能会在以下几方面得到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