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 第50号)中,涉及到标示为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元胡止痛片。
对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以下是不符合规定药品的抽检相关情况:
药品名称:元胡止痛片
标示生产企业: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号:JP24001
规格:片心重0.3克
检品来源:宁夏达美医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批准件编号 2014004)
检验结论:检出金胺O
不符合规定项目:/
检验机构: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