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中,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哄抬物价、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口罩。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哄抬物价、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口罩案。2020年2月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接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通报,反映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又慕公司”)网店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情况,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又慕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调查发现又慕公司存在以下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销售无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批号及发票凭证的一次性口罩,共25260盒,涉及四种规格(分别是两层、三层、四层、五层);二是上述口罩进价为6-10元/盒(二层)、15元/盒(三层)、32.5元/盒(四层和五层),该公司分别以88元/盒、99元/盒、129元/盒的价格在网上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高达780%-1367%、560%、297%;三是伪造“检验报告单”;四是虚假宣称上述口罩“功能:防雾霾 防尘 防病菌 防二手烟 防汽车尾气”、“安全标准:中国GB2626-2006标准”、“防护等级:KN90”。经调查,又慕公司通过上述方式销售口罩违法所得共计金额678,555.00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拟对又慕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已于2020年2月8日将该案中涉嫌刑事犯罪部分移送上海市公安局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