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汇猴头健胃灵胶囊违法广告案

2020-10-11 16:57:15    来源:  作者:湖南省市监局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中,涉及到常德市安乡县文艺北路九芝堂药店店发布“新汇”猴头健胃灵胶囊的违法广告案。

2020年1至9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围绕维护市场秩序严格监管,围绕保护消费权益严肃执法,围绕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惩治,聚焦导向问题、“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互联网和医药医疗等重点民生敏感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成效明显。为强化以案震慑警示,现将查处的部分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公布如下:

案件八:常德市安乡县文艺北路九芝堂药店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达到促销目的,自制宣传展板对其经营的药品“新汇”猴头健胃灵胶囊(国药准字Z43020067)进行虚假功能主治宣传,其广告宣传用语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020年6月16日,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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