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通告中,一批新乡市凯鑫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防护口罩抽检不符合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样机构为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机构为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发现1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现予以通告。
新乡市凯鑫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防护口罩,过滤效率(盐性介质)项目实测最低值41.8%,标准要求≥90%,过滤效率(油性介质)实测最低值36.2%,标准要求≥80%;防护效果实测最低值42%,标准要求≥65%。